房屋出租需要注意什么?
房屋出租应该注意的问题如下:1、房屋是否具有法律禁止出租的情形;2、确认承租人的身份信息;3、权利义务在合同中应约定明确;4、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后,应当办理备案登记。根据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第八条的规定,出租住房的,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,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。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。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,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,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、市、县人民政府建设(房地产)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出租人提供的出租房屋,要有房产证,不存在产权纠纷,或所有权人同意转租,主要是符合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需要注意价格期限产生纠纷的解决方式等
吴律师手机: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 吴律师微信号:51764(谐音 我要请律师)